交通意外|13歲男童大埔過馬路被撞 司機危駕判囚13個月
撰文: 施雯雯
發布時間: 2024/12/10 13:54
最後更新: 2024/12/10 15:00
大埔去年發生嚴重交通意外,司機被判危駕入獄。一名13歲男童於2023年5月在大埔推着單車橫過馬路時,遭一輛私家車撞至昏迷,63歲私家車司機早前承認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」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3個月,停牌2年,並須在停牌期屆滿前3個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。
案情指,2023年5月6日晚上10時許,被告王本方聚餐後駕駛私家車回家,沿大埔公路元洲仔段往吐露港公路方向行駛期間涉嫌衝燈,撞倒當時按綠燈過馬路的男童,致其身體受到嚴重傷害。
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劉綺雲指,男童案發時傷勢嚴重,但事後各方面恢復進展良好,其聽力正常、手腳行動能力穩定良好、可步行及運動,只是仍須跟進情緒控制、視力、體重超重等問題。
她認為,被告事發時最少有6秒無留心專注路面情況,有輕微超速,但考慮到被告認罪、沒有刑事及違反交通規例紀錄、高齡等因素,決定判處即時監禁13個月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需照顧同住的100歲母親,親友稱讚被告為人處事處事認真及孝順。事發後感自責及睡不安寧,及對事主有歉意,表示不打算再駕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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